影山人文讲坛第二百四十六讲
论艺术的境界
在我国文艺学领域,艺术境界早已是一个频频可见的术语,如“美好的艺术境界”、“深远的艺术境界”、“崇高的艺术境界”、“‘天人合一’的艺术境界”、“某某作家的艺术境界”、“中国书法的艺术境界”、“市场冲击下的艺术境界”等等,仅由百度搜索,含有该术语的资料即已达124000余篇。可见“艺术境界”之重要,窃以为,“艺术境界”是一个早就应受到重视的具有元问题性质的重要文艺学理论范畴。
王国维《人间词话》中,早已曾很自得地宣称:“严沧浪《诗话》曰:‘盛唐诸公,唯在兴趣。羚羊挂角,无迹可求。故其妙处,透彻玲珑,不可凑泊。如空中之音、相中之色、水中之月、镜中之象,言有尽而意无穷。’……然沧浪所谓‘兴趣’,阮亭所谓‘神韵’,犹不过道其面目,不若鄙人拈出‘境界’二字为探其本也。”(《人间词话》79)严羽所说,即人们通常所说的“意境”,王国维以为不如“境界”,说明他意识到“境界”不同于“意境”。
在中国语言史上,地域空间之本义的“境界”,后被引申用来说明人的某种心灵状态、精神层次或整体性的人生品格。如《庄子.齐物论》中所推崇的“不相待”、“亦无辩”、“和之以天倪”、“忘年忘义”之“无竟”,指的即是一种世界观意味的心灵状态。
在汉译佛教典籍如《无量寿经》中所说的“比丘自佛,斯义弘深,非我境界”;《华严梵行品》所说的“了知境界,如幻如梦”之“境界”等,指的即是修行者所能达到的精神层次。
中国现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在《新原人》中,则径直以“境界”论人生,认为“人生境界”由低到高可分为四个层次,即自然境界、功利境界、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。
正是与“境界”被赋予的精神内涵相关,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,也早已不乏径直以“境界”论艺术的见解。如宋代画家郭熙在《林泉高致》中即曾谈及在作画时,等有了主意,“及乎境界已熟,心手已应,方始纵横中度,左右逢源”。郭熙这儿所说的绘画过程中所追求的与精神形态之“主意”密切相关的“已熟”之“境界”,即可谓画家在创作过程中体悟到的艺术境界。宋人李涂在《文章精义》中,也曾由精神内涵的特质着眼,以“境界”之别论及庄子、屈原等人的作品,谓“《庄子》寓言之类,是空境界文字;灵均《九歌》之类,是鬼境界文字;子瞻《大悲阁记》之类,是佛境界文字;《上清宫辞》之类,是仙境界文字。”
细考古今有关论述,可以发现,人们在以“境”、“境界”论及艺术或径直使用“艺术境界”这一术语时,实际上有两种所指:一是指“艺术化境界”,二是指“艺术作品中的境界”。前者注重的是作者的艺术追求及作品所达到的艺术化程度,后者注重的则是作品中的精神内涵,如宋人郭熙所说的致其“境界已熟”之关键的“画之主意”, 李涂所说的“空境界”、“鬼境界”、“佛境界”、“仙境界”,今人所说的“深远的艺术境界”,“崇高的艺术境界”等,即体现为此义。比较可见,第一重含义的“艺术境界”,主要可用之于评判某一作品的艺术水平,而第二重含义的“艺术境界”,则可以在此基础上,从精神内涵角度,进一步评价某一作品整体价值的高低。
文艺创作,首先要追求境界,有境界,方为艺术。
不仅要有境界追求,更应追求大境界、高境界乃至最高境界。
艺术创作应追求最高的天地境界,标志世界高度。也就是超越。
如果仅仅满足于感性思维基础上的自然本能宣泄或感性描摹,其作品境界尚是浅显的,甚至是谈不上什么境界的;如果仅及知性思维层面,以作品宣泄个人怨愤,或过分看重文学作品批判社会现实、道德教谕、道德呼唤之类作用,其作品境界也还是不够高的;而只有通过理性思维,体悟把捉到事物的宇宙精神,才能实现文学作品的最高境界。
文学传统应从两个层面来理解。一是与文化相通的层面,诸如信仰、民族心理、文化个性、风俗习惯、体制建构等在时间过程中延续的某种思想共同体及其物化形态;二是更属于文学艺术本身的层面,诸如不同于日常说话的语言表现形式,不同于其它文体的文本结构,不同于科学著作的丰富阐释性与审美价值追求,以及荣格、弗莱等人所指出的历代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某些“原始意象”、“原型”等等。作者正是从这样两个层面入手,联系大量的文学现象,清晰而又科学地分析论证了文学传统的内在特质,得出了自己关于文学传统的判断,这就是,文学传统“是一个由诸多变体连缀而成的开放式的链式结构”。
现场记录:张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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