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众型犯罪可以从多角度进行分类,主要集中在涉众型经济犯罪。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被害者人数众多的金融证券类、传销类、欺诈类经济犯罪。各种经济犯罪层出不穷,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产生了严重威胁。那么,为什么会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呢,如何去避免这类犯罪的产生呢?就让我们来听一听董宪鸿老师的看法吧。
主讲人:董宪鸿
讲座时间:10月19日(周三)晚上19:00
地点:长清校区报告厅
主办:山东交通学院校团委
董宪鸿,1991年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,同年7月至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。1998年底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调出从事律师工作至今。曾任济南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、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三届、四届、五届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工会主席,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、委员,山东省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。获“泉城十佳青年律师”等荣誉称号。2014年被聘为山东省政协法律顾问、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、济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,2015年被聘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,现任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.